一、工艺文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、发放,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。其文件控制应按照《文件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1.1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各加工工序文件,制定各农药品种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,并发放各工序,对各工序人员进行培训,必要时生产技术科对操作进行指导后方可进行加工。
1.2各工序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,不得违章操作。
1.3 工序负责人对本工序加工操作过程工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
1.4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工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
1.5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技术科、质检科都有责任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督、检查。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,并保留检查结果。
1.6对各工艺文件可行性进行评审,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实施监控。
1.7生产技术科应在生产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,变被动指导为主动指导,并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。
1.8 质检科应对整个生产过程加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,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制度与规范,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和检验数据,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
1.9 生产技术科应对生产设备、工装等使用情况进行跟踪,及时反馈使用情况。
二、考核
2.1为提高工艺文件执行的严肃性,保证加工农药产品的质量,生产技术科对生产各岗位况进行考核管理,车间负责人及生产技术科对工艺执行进行检查。
2.1.1车间检查:
车间负责人按公司农药产品加工工艺的先后顺序进行依次考核。
2.1.2生产技术科对工艺纪律进行检查。
检查频次:正常情况下每月检查一次,生产过程不稳定或发生质量事故时,质量负责人决定增加检查频次。
2.2生产技术科、质检科对检查结果汇总总结,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,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,提高产品的一次性合格率。